南昌大学文件
南大校发〔2014〕87号
南昌大学关于印发《南昌大学暑期(第三学
期)实践活动实施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《南昌大学暑期(第三学期)实践活动实施方案(试行)》业经2014年11月14日校长办公会审定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南 昌 大 学
2014年12月15日
南昌大学暑期(第三学期)实践活动实施方案
(试行)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教思政[2012]1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,构建不同年级、不同学科特点的学生暑期多层次、多样化实践教育体系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与实施目的
(一)指导思想
牢固树立“实践育人”理念,按照“教书与育人、理论与实践、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、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、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”紧密结合的工作思路,坚持以学院为主导,以学生为主体,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自主学习能力及实践创新能力。
(二)实施目的
通过实施校内外相结合的暑期(第三学期)实践活动,形成社会实践、实习实训、创新创业、第二校园等多种形式的暑期(第三学期)实践活动制度,引导学生走出课堂、走进实验室,迈出家庭、融入社会,充分锻炼和提高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,深入了解国情省情,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,实现个性化培养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二、实施内容
大学生暑期(第三学期)实践活动项目依托校内外实践平台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社会实践项目
鼓励开展多渠道、多形式的社会实践项目,包括组建团队参加暑期“三下乡”主题社会实践活动(如知识宣讲、国情省情调研、教育帮扶、医疗卫生、生态环保、共建和谐新农村、城镇化社区管理、寻访校友等公益类实践活动);依托各种社会力量(如企业、校友、家长),积极拓展社会实践项目,丰富社会实践活动内容。
(二)实习实训项目
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开设适合不同年级学生的校外实习、实训项目,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强化大学生校外实习、实训活动。
(三)创新创业项目
大力开放校内实验室、教师科研项目,鼓励学生尤其是高年级学生自主选择在实验室进行科研训练、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类(训练)竞赛等创新性活动。开拓社会资源,开展学生尤其是高年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培训和指导、创业潜能挖掘与素质拓展、自主创业等创业性活动。
(四)第二校园项目
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、重点科研机构合作,鼓励学生参加暑期“第二校园”活动,开展相关选修课程学习、学术交流、科研训练、教学实习实训、教学实践等项目。
(五)其它类项目
学院或者相关部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,组织开展其他实践活动,如暑期夏令营、教学实习、实训、实践、调查等。
三、实施要求
(一)学院是暑期(第三学期)实践活动的实施主体,要全面规划所在学院学生的暑期实践计划,包括实践目的、内容、形式、考核、时间安排等,每年暑期前一个月公布暑期活动项目。
(二)学生可以以团队或个人形式自愿选择学院开设项目,或自主申请项目,提倡、鼓励和支持非毕业班学生每年至少参加一项暑期实践活动项目,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交暑期实践活动总结报告。
(三)学院要加强暑期实践项目的过程管理,选派教师指导学生完成项目并给出评价。
(四)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助学院拓展暑期实践项目,协调跨学院项目。
(五)相关单位要加强暑期实践项目的规范管理,条件成熟的暑期实践活动可根据实践活动项目类别对学生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第一课堂学分(如创新学分等)或者第二课堂学分,并适时对暑期实践项目的优秀团队及个人予以表彰。
四、运行保障
(一)学校成立暑期(第三学期)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分管教学、团委、学工、招就、后勤等部门的校领导担任,成员单位包括教务处、团委、学生工作处、招生与就业工作处、校友会等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,负责统筹协调工作。
(二)学院成立暑期(第三学期)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,以院长为组长,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。其中,每支暑期“三下乡”实践团队至少配置一名指导老师。
(三)学院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,如家长、校友等,拓展实践基地、领域、项目,满足学生需求。
(四)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将暑期实践活动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,确保暑期(第三学期)实践活动按质按量完成。
(五)相关职能部门暑期采取值班制,负责协调暑期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事项,包括学生、教室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寝室、食堂、水电、校园环境卫生、交通、安全等。
五、总结与评估
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及时总结暑期实践项目实施效果并形成工作总结、评估报告,于9月30日前提交教务处,活动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学院本科教学评估考核指标。
六、实施时间
本实施方案自2015年暑期起全面实施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